电话:0771-2808233 2843309
电话:0771-2819966
传真:0771-2267278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
40号广西旅游大院
梁乐勤电话:13377008365
陈媛媛电话:13377189021
覃群媛电话:13377179152
罗玉连电话:18977783630
注:以上手机号均为微信号
|
《旅游法》生效:“涨价”背后有何新期待? |
作者: 文章来源:http://www.gxlxs2008.com 更新时间:2013-9-13 访问次数:次 |
最近旅游界关注最多了莫过于《旅游法》的生效对旅游市场的影响了。而对于此中的利弊大部分人都是持观望态度,但是出游涨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对于涨价之后,游客又该有什么新的期待呢?
近日,微博上有人这样调侃:月收入3万元的可以考虑选择低端欧洲游,1万—2万元的请选择东南亚游;低于1万元的请选择国内游;而5000元以下的同志请选择省内游;3000元的请选择郊游!低于2000元/月的请选色拉油……《旅游法》中禁止进店购物,本是为了保证游客出游的品质,但另一方面却带来团费大涨。对此,一些业内人士和游客分别表达了他们的不同看法。
“这对游客来说是个好事儿。”资深旅游业人士“独行者”(网名)说,“毕竟出去旅游最重要的是体验和心情,老被拉着进一些乱七八糟的购物店,鱼目混珠的商品会让很多游客失去旅游的兴趣。”随着费用上涨,旅行社经营者的各项服务都会跟上去,“以前想低于成本价靠拿回佣赚钱时,各旅行社自然会降低游客食住行的标准以压缩成本,今后想赚钱,比的就是服务了。费用大涨,短期可能会对市场造成较大冲击,但从长远来看,是非常有利于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
“我每年都会去外国旅行1-2次,一方面是旅游,还有一方面就是购物。”作为一个喜欢购物的旅游爱好者,市民邓小姐对这种一刀切的规定并不看好,“我想买东西,但对当地不熟悉,导游又不敢带我去,我怎么知道该去哪里才能买到我想要的?”
在采访中,邓小姐的疑问也代表着很多人的心声,“出门旅游,谁还不带点纪念品,给亲朋好友捎点特产?这些正当的购物需求怎么办?”市民小蒋说。
“购物点并不是没有,但这需要游客在出行前与旅行社提前协商,并在合同和相关协议上做好说明。”导游张洪介绍。他告诉记者,公司组织他们学习了旅游法,其中提到“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这并非一刀切的做法,而是指旅行社不能在合同约定范围外增加购物点。旅游的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中,购物本来就是重要一环。所以,针对喜欢购物的游客来说,旅行社会向游客推荐部分免税店及大型百货商场,让游客在自由时间里选择性地去购物;又或者是否去购物点、用时多久、在哪里购物等问题都将和游客商榷后,明确签好合同才会带领游客去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