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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名称: | sjbj.致真·北京+天津(天安门、故宫、八达岭长城、颐和园、天津之眼、意大利风情街)双飞六日游 |
优惠价: | ¥2980起 门市价:请电询 |
春节:请电询 五一:请电询 中秋:请电询 国庆:请电询 元旦:请电询 | |
出发日期: | 电询客服 |
行程天数: | 6天 |
出发城市: | 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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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南宁-天津 第二天: 第三天: 第四天: 第五天: 第六天:天津-南宁 |
接待标准 1.住宿:全程入住舒适快捷酒店标准间或大床房;天津免费升级一晚挂牌四星"天鹅湖温泉度假村"酒店 参考酒店:东方远洋、忘归国际、金鹏盛家、祥聚轩、百合阳光、福友居主楼、园博苑、格林豪泰酒店、速8酒店、如家酒店、7天酒店或同级酒店 (注:没有三人间,单出的尽量拼房,拼不上房请现补房差。单男单女请提前补房差。) 2.用餐:含5早4正,精美特色餐:全聚德百花宴(博大路店)50元/餐/人,皇城根京味小吃宴30元/餐/人,皇家御膳景泰蓝火锅宴40元/餐/人,正餐20元/正餐 (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如人数不足十人,则菜品及菜量相对减少;不含酒水)。 早餐为酒店含早餐,不用不退。 3.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首道门票,赠送景点不去不退。 4.用车:正规旅游车队、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5.导服当地中文导游全程讲解服务。 6.交通南宁/天津/南宁往返机票,含基建燃油税,团队优惠机票不改不退不换。 小孩2-12岁以下小孩(身高不超1.2米),报价只含机票(火车团不含硬卧票)、酒店早餐和正餐成人标准全价餐、导游服务费、旅游车位费,其他自理,超高门票请家长现付导游或自行购买。 费用未含 1.全程单房差 2.行程表中的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行程费用; 3.一切个人消费(如:电话、传真、电视付费频道、洗衣、饮料等); 4.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5.非我社所能控制因素下引起的额外费用,如:自然灾害、罢工、当地政策、景点维修等; 6.2-12岁以下小孩报价不含床位、门票、火车票、早餐等费用。 7.人身旅游意外伤害险、航空保险! |
“京津乐道”参团提示 接送站: 我社为旅游者提供免费接站、送站服务;接送机单独核算费用,需客人自理;(如旅游者延期返程,需自行离京,我社不提供免费送站服务。) 接站标志:接站人员举橙白双色“京津乐道”导游旗接站。 接站位置:北京站和北京南站在出站口接站;北京西站高铁和动车在南二出口接站,其它车次在地下北二出口接团。乘坐飞机的旅游者请转乘民航大巴到市区,我社在指定民航大巴站接站。其中到达首都机场的旅游者在公主坟民航大巴站接站,到达南苑机场的旅游者在西单大巴站接站。请旅游者从指定的出站口出站,以免造成漏接。 老年旅游者或行动不便的旅游者,提供上站台接站。 酒店:“京津乐道”夕阳红选择商务酒店,相对舒适度要高于普通旅游酒店;旅游者入住酒店时,酒店需收取押金,需旅游者自行支付。北京大部分酒店不能提供三人间或加床,如遇自然单人住一间房,需按照提前抵达或延住的房价补房差。 用餐:北京的餐饮成本比较高,如果游客对餐饮标准有需求,建议选择“京津乐道“夕阳红纯玩班 请组团社预先提示旅游者。因长城位于北京市延庆县,一般游览长城当天出发较早,有些酒店只能提供简单食品打包,在途中用早餐。 门票:报价已包含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其中标明“外观”或“车观”的项目均不含门票,不入内参观。旅游者放弃景点参观,可按照团队折扣价格退回门票费用,但是部分旅游景点团队票需提前预约购买,预约后因旅游者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的不退费用。赠送的景点或项目遇特殊情况不能安排的不退费用。 旅游用车:我社在旅游行程中使用车辆均为正规旅游车。 行程变更:我社导游将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擅自变更行程。如遇特殊情况影响旅游行程安排,我社导游将在与旅游者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在合理范围内适当变更行程安排。如遇政府或景区原因景点临时关闭,我社将另行安排时间游览,如行程时间内确实无法再安排,我社将按照团队折扣价将门票费用退回旅游者,不承担其它赔偿责任。 购物和自费:《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根据此条规定,我社旅游行程中均不安排指定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经旅游者要求或双方协商一致,安排行程外的自费项目或者购物项目,我社将与旅游者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详见《附件二:游客参加行程外自费项目协议书》、《附件三:游客参加行程外购物项目协议书》)。请旅游者谨慎选择购物和自费项目,购物前请斟酌品质、价格等因素。 旅游保险:我社已按照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游者在北京旅游期间,如因旅行社责任产生损失,经保险公司核定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为保护旅游者利益,请组团社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 地接社信息:《旅游法》第六十条规定:旅行社依照本法规定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旅行社,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根据此条规定,请组团社在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注明地接社为:环游天下国际旅行社(许可证号:L-BJ-01432)。 导游服务:《旅游法》第六十条规定,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报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根据此条规定,请组团社在合同中注明“导游服务费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旅游者解除合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根据此条规定,当需要组团社退款时,我社将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地接费余款退还组团社。 健康和安全: 《旅游法》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请组团社在旅游者报名时,对北京旅游行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做出必要的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主动询问旅游者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凡组团社委托我社接待的旅游者,我社将视为旅游者和组团社均是在充分了解本次旅游的风险因素、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旅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作为监护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年满70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身体残障行动不便、有心里健康问题的旅游者报名参团,请组团社与旅游者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如有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请先咨询我社,敬请谅解。 海滨游泳、骑马、乘坐缆车等旅游项目均为高风险旅游项目,请旅游者根据自身的身体情况慎重选择。参加以上高风险旅游项目时,必须注意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否则由此导致旅游经营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旅游经营者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旅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交通堵塞等),影响旅游行程的,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变更合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免责说明:因下列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骚乱、暴动、恐怖活动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及其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以及旅游者自身的原因等。 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我社质量监督和投诉电话:010-67505505,手机:13311293721。如果有质量问题,请及时拨打以上投诉电话,我社承诺在北京解决质量问题。旅游者抵达北京后,我社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质量调查表》,我社受理和解决质量争议,将以此《服务质量调查表》为主要依据。若旅游者对服务有任何不满,需在调查表上客观准确地反映出来,以便我们尽快调查解决。若旅游者未在此调查表上反映质量问题,在北京旅行期间也未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反映质量问题,则我们将视同旅游者满意我们的服务质量。 其它: 儿童价格:儿童报价适用12周岁以下儿童,报价含旅游车费、半价正餐费(不含早餐)和导游服务费,其它费用自理。 费用结算:因夕阳红定期散客接待量较大,难以逐一催款,请各组团社务必提前汇款,款到接团。未汇款的业务,我社有权不予接待。汇款后请及时传真汇款底单,或者发短信通知我社,以便我社及时查收团款,保证顺利接待。 旅游者出发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没有身份证的需携带含有本人页的户口本,如因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登机、乘坐火车、不能入住酒店、购买门票等损失,需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旅游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旅游者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见附件二),违反《指南》和《公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旅游者承担。 |